2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魏民、高波、冯原平、王剑峰、李文权、何爱萍、裴耀军、阎美蓉、李发平出席。李文权主持会议。
主席团会议应到70人,实到62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并通过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听取大会秘书处组织组关于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情况的汇报,经表决,通过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通过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通过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通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通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
会议听取大会秘书处组织组关于各代表团审议市十五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的汇报,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通过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太原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太原市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