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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太原市商务局网站获悉,第四批“太原老字号”认定工作启动申报。

第四批“太原老字号”认定按照《“太原老字号”认定管理规范(试行)》(并商贸发〔2022〕38号)执行。具体认定条件为:品牌创立30年及以上,历史传承脉络清晰;拥有注册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商号、商标或品牌具有延续、演变和发展的过程;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以及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信誉良好,得到广泛社会认同;具备一定规模和社会影响力;内地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老 字号认定和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 切实做好本辖区具有影响力和代表力老字号企业的挖掘、推 荐和保护工作。对照《“太原老字号”认定管理规范(试行)》, 本着公开、公正、透明原则,牵头组织本辖区内“太原老字号”认定申报工作,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月15日前,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形成初审意见并填写汇总表,与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一并报送市商务局商贸发展科。

在组织申报过程中,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 部门要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指导申报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格 式提交有关资料,严格核实申报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商标证明的一致性。

联系人:苗瑞珂

联系电话:4225492

邮箱:tyswjsfc@163.com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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